微芯生物(68832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原标题:微芯生物: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2603号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微芯生物”)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微芯生物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微芯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260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260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四、其他信息 微芯生物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微芯生物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2603号 四、其他信息 (续)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微芯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微芯生物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微芯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2603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微芯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微芯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微芯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于2018年3月29日在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产业园B栋21F-24F,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从事药物技术开发、相关成果商业应用;新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其它有关的服务;新治疗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其它有关的服务;对外专利、技术的许可授权;药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子公司情况参见附注十、1。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按照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10 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3)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附注五、23)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债券、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五、3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外、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6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资本公积)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集团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 可转换工具 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附注五、11(6)。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附注五、11(6)。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确定的组合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保证金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量。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附注五、34。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附注五、11(6)。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7。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五、7进行处理。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五、19(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7。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五、27。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22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生产设备、科研设备、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列示为机器设备。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附注五、23)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房屋建筑物在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时,需取得 GMP 验收的生产线以取得 GMP 验收为转固时点; - 工程安装或机器设备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通过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需取得 GMP 验收的生产线以取得GMP验收为转固时点。 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五、2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五、2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等。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公司取得 III 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或取得II / III 期联合批件且有足够外部证据证明实质开展 II 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最后一期);或取得II / III 期联合批件且有足够外部证据证明实质开展 III 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最后一期)的,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如取得 II / III期联合批件并拟开展II / III期临床试验)则全部费用化。 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八)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无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五、2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34。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额,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 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集团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 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 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 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 本集团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五、11(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按照协议合同规定完成其履约义务,主要包括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确认收入。 (2) 技术授权许可收入 对于技术授权许可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本集团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本集团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本集团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3)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五、34 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五、2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或终止赁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赁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1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 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 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5)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6)主要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 (参见附注五、21 和 26)和各类资产减值(参见附注七、5、9、10、19、20、21、23、25、26、附注八以及附注十九、1 和 2 )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详见附注七、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 号),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纳税额减半,按税率25%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2244205625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 3 年。因此,本公司2024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成都微芯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225100215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因此,成都微芯2024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6,294.42 28,339.42 银行存款 375,167,925.42 370,889,308.89 其他货币资金 - 4,520,000.3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375,224,219.84 375,437,648.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8,158,456.61 6,070,970.52 其他说明 其中,截止 2024 年 12 月31 日银行存款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8,072,657.73 元,该部分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按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94,134,341.67 216,717,350.00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 94,134,341.67 216,717,3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与汇率挂钩。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440,664.1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2,440,664.1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0天以内 (含60天) 116,679,372.33 125,591,346.74 60天至1年以内 (含1年) 45,597,347.31 51,174,034.71 1年以内小计 162,276,719.64 176,765,381.45 1至2年 - 24,081,180.00 2至3年 - - 3年以上 30,180.50 30,180.50 合计 162,306,900.14 200,876,741.9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价值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 (%) (%) 按单项计提 - - - - - - - - - -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162,306,900.14 100.00 2,310,047.87 1.42 159,996,852.27 200,876,741.95 100.00 4,997,000.24 2.49 195,879,741.71 坏账准备 其中: 应收第三方 162,306,900.14 100.00 2,310,047.87 1.42 159,996,852.27 200,876,741.95 100.00 4,997,000.24 2.49 195,879,741.71 和关联方 合计 162,306,900.14 / 2,310,047.87 / 159,996,852.27 200,876,741.95 / 4,997,000.24 / 195,879,741.7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第三方和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组合 162,306,900.14 2,310,047.87 1.42 合计 162,306,900.14 2,310,047.87 1.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期信用损失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997,000.24 - 4,997,000.24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2,279,867.37 - 2,279,867.37 本期转回 - 4,966,819.74 - 4,966,819.74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310,047.87 - 2,310,047.87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违约损失率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无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违约损失率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备 60天内(含60天) 0.00% 116,679,372.33 - 60天至1年以内(含1年) 5.00% 45,597,347.31 2,279,867.37 1年至2年(含2年) 10.00% - - 2年至3年(含3年) 50.00% - - 3年以上 100.00% 30,180.50 30,180.50 合计 / 162,306,900.14 2,310,047.87 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 2 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转销或 其他变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动 应收账款 4,997,000.24 2,279,867.37 4,966,819.74 - - 2,310,047.87 坏账准备 合计 4,997,000.24 2,279,867.37 4,966,819.74 - - 2,310,047.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合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 广东京卫医药 52,645,194.86 - 52,645,194.86 32.33 2,086,155.54 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 9,160,687.64 - 9,160,687.64 5.63 - 有限公司 上药控股有限 7,287,375.38 - 7,287,375.38 4.48 - 公司 国药控股四川 医药股份有限 6,612,609.48 - 6,612,609.48 4.06 9,987.00 公司 上药控股(浙 6,541,931.68 - 6,541,931.68 4.02 40,392.78 江)有限公司 合计 82,247,799.04 - 82,247,799.04 50.52 2,136,535.32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82,247,799.04 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 50.5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136,535.32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技术服务 536,507.54 - 536,507.54 941,920.80 - 941,920.80 合计 536,507.54 - 536,507.54 941,920.80 - 941,920.8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本期收回了部分上年度与成都微芯新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05,413.26 技术服务合作款项。 -405,413.26 / 合计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