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9:50:58 中财网
原标题:长源电力:关于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731,707,31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99.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458,759.99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实际收款为人民币2,991,541,239.71元。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募集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E22906号)。上述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33.56万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
发行承销费用845.88
募集资金实际收款299,154.12
报告期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92,667.31
1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57,154.23
2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41,418.00
3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16,800.00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项目 
4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钟祥子项目光伏 电站25,820.00
5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0,710.00
6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2,320.96
7国能长源荆州市纪南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2,940.00
8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3,632.00
9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罗汉寺70MW农光伏发电项目(一期)7,505.00
10国电长源谷城县盛康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7,545.00
11补充流动资金46,683.44
12置换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47.17
13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91.51
银行手续费0.07
利息收入46.82
募集资金余额6,533.5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三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三农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三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均于2024年11月27日签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243.285.9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方单位银行机构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营业部811150101100124163964,399,019.72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汉川市支行17531201040026504 
国能长源谷城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营业部8111501011701244229936,586.07
国能长源随县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随县支行42050181004100000912 
国能长源巴东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梨园支行42050186575700001406 
国能长源荆门屈家 岭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五三农场支行17551201040018043 
国能长源钟祥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荆门向阳支行17568101040029142 
国能长源荆州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荆州三湾支行42050162610100001185 
国能长源潜江新能 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荆州三湾支行42050162610100001186 

合计65,335,605.79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6 30 2025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1515号),截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以自349,277.05 2024 12
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万元。 年
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3,285.9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12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同意使用最高2
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报告期内获取存款利息收入17.3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产品名称初始投资成本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协定存款69,223,567.570.55%一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33.56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3,407.77万元用于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建设,3,079.04万元用于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剩余46.75万元为扣除了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公司将结合工程进度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均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长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6.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3,513.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1) 总额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 二期项目60,562.0060,562.00057,154.2394.37%已完成并网 20.4万千瓦-487.44不适用
2、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 三期项目41,418.0041,418.00041,418.00100.00%已完成并网 16.2万千瓦-710.97不适用
3、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 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6,800.0016,800.00016,800.00100.00%2025年5月 30日-413.00不适用
100MW项目          
4、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 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钟祥子项 目光伏电站25,820.0025,820.00025,820.00100.00%已完成并网 30万千瓦-425.68不适用
5、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0,710.0030,710.00030,710.00100.00%已完成并网 17万千瓦-585.68不适用
6、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400.0035,400.00406.4432,320.9690.15%已完成并网 11.01万千瓦240.82不适用
7、国能长源荆州市纪南镇 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2,940.0012,940.00012,940.00100.00%2024年9月 12日-626.66不适用
8、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 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3,632.0013,632.00013,632.00100.00%2024年11月 27日13.93不适用
9、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罗汉寺 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7,505.007,505.0007,505.00100.00%2024年3月6 日-91.78
10、国电长源谷城县盛康镇 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7,545.007,545.0007,545.00100.00%2025年7月 10日-215.13不适用
11、补充流动资金47,668.0047,668.00046,683.4497.9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0,000.00300,000.00406.44292,528.63  -3,301.59  
支付承销费    845.88     
置换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 费    47.17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91.51     
银行手续费    0.07     
利息收入       17.67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小计 300,000.00300,000.00 293,513.26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00,000.003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截至报告期末,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国能长 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钟祥子项目、国能长源潜江浩口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均尚未完成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国能长源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100MW项目、国能长源荆州市纪南镇100MW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国能长源巴东县沿渡河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国电长源谷城县盛康镇 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本报告期末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因此“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国能长源荆门届家岭罗汉寺7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受《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 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政策影响,实际上网电价未达预 期,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效益暂时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1515号),截至 2024年11月5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49,277.05万元。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3,285.9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使用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截至2024年12月12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 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33.56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 3,407.77万元用于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建设,3,079.04万元用于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剩余46.75万元为扣除了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 行监管账户。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工程进度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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