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9:51:03 中财网
原标题:长源电力: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25年1-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上限发生数
为13.87亿元,未超过年度预计额40亿元;公司向财务公司
贷款业务最高上限发生数为113.52亿元,贷款期末余额为
101.18亿元;票据承兑业务发生额6.05亿元,期末余额1.75
亿元,以上合计未超过年度预计额200亿元。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
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
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022H211000001。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富锁,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5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
1,750,000万元,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60.00%;中国神华
占比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国能包神铁路有
限责任公司占比1.71%。

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
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
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
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
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建
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
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为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和
权力机构,董事会为财务公司的权力执行机构,决定财务公
司重大事项,并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活动,依照财务公司章程以及财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使职
权。财务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治理架构
健全,组织分工明确,权责边界清晰,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
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已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
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已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
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面的风险
管控、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及配套制度,构建了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实现
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针对不同的业务特
性,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
度,建立了差异化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
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设计,确保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得到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和全程
管控。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建立了系统的制度管理体系。

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财务公
司定期开展制度梳理与优化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
性和适用性。财务公司建立了覆盖各项业务的全流程制度体
系,明确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控制要求,定期对现
有制度进行回顾与修订,及时填补制度漏洞,优化管理流程。

通过细化合规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管控能力,财务公司将全
面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制度设计,从源头防范操作风险与合规
风险。同时,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确保业务操作中
的风险得到有效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通过内部审计、
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
态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通过上述措施,财务公司实现
了对业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稳健经营提供了有
力保障。

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如下: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
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
均已规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
色、主要业务规则等,能够控制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
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和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等规定,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
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
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
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
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
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公司存款业务,制定了
《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
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务的相关操
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
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防止诈骗活动;财务
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
策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
定执行,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3)资金计划管理
财务公司为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和
综合平衡资金,制定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对资
金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并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规
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每月制定资金计划,对上月资金
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资金计划进行说明,有效地指导、调控
资金,并运用和监测一系列指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
性和盈利性。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客户综
合评价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
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多项业
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
电票贴现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了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
行贷前调查、贷中调查和贷后检查,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
审批,每笔业务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经由信贷管理部审
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
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贷前调查
尽量做到实地调研,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况,客观真
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
险,科学合理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
时揭露可能存在的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
现、早处理,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
参考,确保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
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了及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
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受托支付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
流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落实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管控策略
和监管指标管理要求,配合保障合规稳健运营。财务公司继
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
2025年《证券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以“安全性、流动性、
收益性”为原则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确保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不
高于资本净额70%。对涉及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
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
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
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目前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了固定收
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市场部在年度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
下进行投资分析并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编制投资方案,按照
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由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对
投资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设定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风险监测,
做好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面临的整体风险较低。

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
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
严格执行。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
务台账,定期与计划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
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
的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稽核部,编制了《审计稽核管理办法》
等制度,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审计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
职能,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
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内部控
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审计稽核部结合实
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不定
期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
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领域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
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
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
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
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项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涵盖资
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
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
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
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
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
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内
部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
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在风险管
理成果信息化,助推全面风险管理落地推广与应用方面,根
据财务公司管理成熟度,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借
助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逐步
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总体来看,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执行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运营等关键领
域,财务公司均制定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
保业务开展严格遵循制度要求,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目前,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业务运营合
法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
额为3,077.2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88.75亿元,其中:现金及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2.77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81.79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2,685.88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1,988.51
亿元。2025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36亿元,实现利润
总额23.1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7.99亿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未发现财务
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
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风险指标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
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风险指标指标要求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10.5%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25%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 资本之和的80%≤80%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1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 额的3倍≤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 本净额≤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 总额的10%≤10%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7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20%
(四)其他事项
2025年1-6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
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
诈骗,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正
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
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
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财务公司
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
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存、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存款余额贷款余额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00096620,677.531,011,823.00
注:存款、贷款余额为2025年6月30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二)公司其他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股票代码承兑汇票业务发 生额承兑汇票业务余 额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00096660,492.1017,500.00
注:其他业务数据为2025年1-6月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五、风险评估及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
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公司制订了《国家能
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了风
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
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
应急处置程序,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
管。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
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未发现财务公
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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