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0.0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2 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4.3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207,063.6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142,936.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该制度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755941550910115)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效率,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崧盛总部产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567.13万元用于支付待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将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8,993.4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后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9,132.47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支付期限较长,为便于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拟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290.06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可转债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届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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