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92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9.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5元,共计募集资金57,2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41.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658.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验资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540.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1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17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1,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9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0,7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62万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8.4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58.8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5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5年半年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期收益,详见本报告附件之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提升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医疗大数据系列产品和服务,有助于企业走在医疗大数据发展和应用行业前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维系行业竞争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是对智慧医疗和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深度融合,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体系扩建项目是在原有营销体系上进行了扩建,通过调整各大区级营销体系覆盖范围,实现公司营销网络覆盖的全面升级,有助于公司产品的推广和深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务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可转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尚未完成的“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和“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以及“互联网+人工智能医疗创新运营服务项目”“营销体系扩建项目”和“基于人工智能和微服务云架构新一代智慧医疗应用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之情形。 附件1-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6,540.28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2,0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注2]表格所列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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