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30116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北京五洲驭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驭新”)产生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200.00万元。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将预计新增与五洲驭新、北京铁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力山”)产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2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一)北京五洲驭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595.69万元,净资产-1,128.23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164.24万元,净利润51.99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五洲驭新为天津驭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驭能”)的全资子公司,天津驭能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1.75%的股权。基于审慎严谨的判断,公司认定天津驭能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对天津驭能全资子公司五洲驭新亦视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五洲驭新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五洲驭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铁力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7,685.16万元,净资产12,260.25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8,000.54万元,净利润-1,417.05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铁力山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雍正先生、董事丁江伟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丁江伟先生担任铁力山董事长、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情形。因此,铁力山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铁力山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铁力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标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本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能日新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陈超 伍俊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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