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赛特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310.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6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42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42,739.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审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2025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投入30,245.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918.27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前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止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结项,累计投入金额35,841.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0,245.3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782.9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首发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事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4,514,860.2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725号)(详见公司第2023-081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534,424.00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第2023-075号公告)。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和额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20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第2024-064号公告) 截止2025年6月30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3,915.13万元,其中:协定存款金额8,915.13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5,000.00万元。所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5月。延期原因主要系随着近年来公司生产工艺开发不断创新对产线设备提出更高要求,公司仍在对设备选型和产线布局进行详细论证研究,且由于设备定制周期较长,因此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较预计时间有一定延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 元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增长需求,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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