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康生物”)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药康”)、北京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药康”)作为募投项目“真实世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新增募投项目主体广东药康、北京药康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9.5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5.87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0833号《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2年5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 4 18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并项目延期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模式动物小鼠研发繁育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由“南京生物医药谷产业区华宝路以东,星明路以南,华康路以西,新科十一路以北的地块”变更为“南京生物医药谷BPV-B-30地块(东至空地、南至华宝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61,112.58万元调整至43,026.2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40,000.00万元,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4月调整至2030年4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AI驱动类器官、动物疾病模型多模态临床前药物研究平台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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