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星龙(833075):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97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2022年 11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 12月 7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年 12月 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 12,963,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963,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819,903.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2月 6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制度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议案内容为:为更好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低风险、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使用期限为2025年 4月 25日至 2026年 4月 24日,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对公司主营业务或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类、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制度,资金安全得到保障,不存在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4月 30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将原“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文创产品研发与创意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仍为 20,000,000.00元,项目总投资 20,688,877.00元,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建设周期为 18个月;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实际累计投入 2,547,965.98元,占调整后拟投入的 12.74%,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及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预计效益指标不适用;本次变更系在原项目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与公司战略优化研发内容并新增文创产品研发,实施方向未变、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项目推进与建设周期匹配,不存在未达计划进度或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如未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2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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