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30055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5-05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14,267,58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7,739,516.4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105,200,416.31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2年3月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协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作为一般银行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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