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600874):创业环保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4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46,005.8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38,343,936.3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时,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如本报告四所述,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2025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子公司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74,460,378.7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于2023年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本公司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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