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8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25,533.93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44,334,441.97元。合并报表2025年6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2,197,302.42元,母公司2025年6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1,476,464.93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476,464.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94,98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498,375.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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