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导致的权益变动签署日期:2025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禄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金禄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 1、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禄电子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叶劲忠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致使其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所持股份不再与上述人员合并计算。该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没有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与其一致行动人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叶劲忠及凯美禄持股情况如下:
上述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解除情况 2018年8月18日,麦睿明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及叶劲忠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麦睿明、叶庆忠及叶劲忠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事项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李继林、周敏保持一致。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年之日止,即2025年8月25日。 经过友好协商,麦睿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及叶劲忠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并于2025年8月22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2025年8月25日到期后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麦睿明与其一致行动人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叶劲忠及凯美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9,000,3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2.27%。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麦睿明与李继林、周敏、叶庆忠及叶劲忠不再构成一14,890,000 致行动关系,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单独计算。麦睿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为首发前限售股,持股比例为9.8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禄电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金禄电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麦睿明): 2025年8月2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谢 娜 3、电话:0763-3983168 4、传真:0763-369806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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