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52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35:11 中财网
原标题: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52

证券代码:301289 公司简称:国缆检测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审议范玉军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7项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7)
5.01《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5.02《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5.03《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04《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5.05《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06《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5.07《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3需以提案2的通过为前提。提案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信件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0044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件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主题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入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相关费用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
电话:021-65493333-2612
传真:021-65490171
邮编:200444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9日16:00之前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国缆检测股份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国缆检测股份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审议范玉军先生第二届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   
5.00《关于修订<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 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5.01《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5.02《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5.03《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5.04《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   
5.05《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   
5.06《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   
5.07《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   
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可按此表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附注:1.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289
投票简称为:国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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