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缆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上海国 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简称“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 调工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 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第三章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重大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 大投资融资、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 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 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 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 略委员会提交初步提案。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初步提案召开会 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作为正式提案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 给投资评审小组。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 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求召开会议。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微 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如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全体委员召开 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 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 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上的投票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 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应当建议 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 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 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 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 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 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有 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 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 的规定。 第二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二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及其表决情 况,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须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 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要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承 担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规则中“以上”、“至少”均包括本数, “过半数”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 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工作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并适用。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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