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苏州龙杰(603332):2025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6:10:35 中财网

原标题:苏州龙杰: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32 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席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玉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29
第八节 财务报告................................................................................................................................30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半年度报告文本。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文件均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苏州龙杰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龙杰投资、控股股东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会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中伦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聚酯纤维由二元醇与二元酸或ω-羟基酸等缩聚而成的聚酯线型大 分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 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 (PEN)纤维等
涤纶聚酯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是我国对聚对苯甲酸乙二酯 纤维的商品名称
PTT纤维以PTT聚合物为原料生产各种PTT纤维长丝和短纤维。 PTT纤维保持了PET纤维的基本优点,即尺寸稳定性、 电绝缘性和耐化学药品性等,同时又具有PET纤维不具 备的性能,如优良的回弹性、柔软性、染色性等
新型聚酯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 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PEN)纤维等
旦(D)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9,000米长的纤维或纱 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合成纤维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 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化学纤维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 工制得的纤维
人造纤维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为原料,经化学处理 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品有粘胶纤维、醋酯纤维 等
差别化纤维通过化学、物理及工艺等方式改性,以改进服用性能为主, 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 有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有光、半消光、全消光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在熔体中 不加二氧化钛为大有光纤维,加入小于0.25%-0.35%为半 消光纤维,大于2.5%为全消光纤维
PTA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燃, 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
MEG、EG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生产 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PTA和MEG为原料经直接 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
  用于制造PET短纤和PET长丝
PTT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取得产 业化开发成功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FDY全拉伸丝,英文名称为Fullydrawnyarn,在纺丝过程中引 入拉伸作用,利用纺丝拉伸一步法生产的具有高取向度和 中等结晶度的化纤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 于纺织加工
POY预取向丝,英文名称为Pre-orientedyarn或者Partially orientedyarn,是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 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DTY拉伸变形丝,又称加弹丝,英文名称为Drawtexturedyarn, 指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 工后的成品丝
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纤维Polybutyleneterephthalatefibre的 简称,由高纯度对苯二甲酸(PTA)或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DMT)与1,4-丁二醇酯化后缩聚的线性聚合物,纤维级 聚酯切片用于制造短纤和长丝
再生纤维(涤纶)用回收的瓶、片为原料,经清洗、干燥、熔融、纺丝等工 序生产的涤纶短纤维、涤纶长丝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苏州龙杰
公司的外文名称SuzhouLongjieSpecialFiber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zhouLongji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席文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小林陈龙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0512-569792280512-56979228
传真0512-582266390512-582266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00
公司网址www.jslongji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苏州龙杰603332-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700,730,431.04753,311,372.73-6.98
利润总额34,521,547.2835,666,365.89-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50,815.1630,559,108.87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35,291.6326,033,152.55-2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56,495.81-234,491,193.55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3,605,847.911,265,523,111.26-0.94
总资产1,450,369,115.661,530,795,020.21-5.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4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4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90.12-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92.43增加0.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582.07减少0.4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6,622.50详见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0,121,424.87详见其他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 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156,077.64详见投资收益和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 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 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 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 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255.61详见营业外收入与 营业外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296,85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3,015,523.5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5年上半年,受世界经济、地缘政治形势、欧佩克产量政策等多因素影响,原油价格震荡。

公司上游原料价格呈现一季度下跌,二季度小幅反弹的格局。从化纤产业链的上游产能匹配来看,化纤主要原料(如PTA、MEG)的新增产能进度放缓,检修较多,累计产量增长约3.6%,略大于化学纤维2%的新增产能,因此原料成本相对宽松。从化纤产能来看,2025年上半年行业新增产能不多,主要集中投放在熔体直纺,聚酯纤维产量增速明显下滑。而负荷方面,今年聚酯纤维开工高位运行,但去年同期负荷基数很高,所以从数据来看,实际增量有限。从需求来看,虽然政府大力提振消费,但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内销市场复苏很弱,外销纤维出口表现强劲,但外销纺织服装出口压力显现,增长不明显。综上所述,2025年上半年行业整体平稳运行,新增产能较少,但产量高位运行,消费增速缓慢。全行业呈现PX强,PTA、乙二醇弱,聚酯纤维更弱,下游织造库存堆积、大幅减产的格局,行业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供需关系能否有效改善。从长期来看,近几年因各项因素叠加,涤丝工厂效益处于周期低位。但随着行业投资增速下滑、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淘汰落后产能、需求稳步增长,预计聚酯市场行业供需格局将出现拐点,全行业有望逐步走出景气周期的低谷。

报告期内,无论是熔体直纺还是切片纺,行业新增产能不多。由于前几年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相关切片纺厂家更加注重产品研发,竞争日益激烈,切片纺厂家整体开工负荷下降。优秀的切片纺企业通过满负荷运转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差别化产品的开发,满足并引领下游面料及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需求。例如,不断开发“五仿”(仿棉、仿麻、仿毛、仿丝、仿皮)纤维,特别是高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包括弹性纤维和新型超/极细纤维等在内的功能性纤维,以及利用生物基原料或回收再生原料生产的环保型纤维等。在我国消费不断升级、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经济平稳增长、消费信心恢复,差异化、功能性聚酯纤维将会产生新的需求增长。切片纺工艺通过不断研究开发、生产差异化特色纤维,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的周期性、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具体如下:
1、行业的周期性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行业的地域性
我国的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省市。

3、行业的季节性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PTT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涵盖FDY、POY、DTY复合丝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主要应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貂毛、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PTT纤维的规格型号丰富,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仿麂皮纤维广泛运用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纺用品及产业领域;仿皮草纤维可以用于生产服装面料、鞋帽面料及保暖材料、潮流玩具毛绒玩具面料、家纺用品面料等;PTT纤维系列可用于制作地毯材料、高档服装面料、运动服饰、功能性服饰、弹力牛仔等服饰面料。公司有色纤维、工业纤维产品应用广泛,有色纤维系列产品中相关橄榄绿、松枝绿、豆绿色纤维等产品,为下游军工制服面料制造厂商提供原材料聚酯纤维长丝。

本报告期,面对内外部需求不足、行业整体供大于求的状况,公司树立以毛利为中心,干字当头,干出精彩,高质量推进企业各项工作:
1、干出研发精彩文章:聚焦“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动物保护、性能添加”,创新开发理念,以避开溶体直纺为开发思路,继续原创开发,升级仿皮草系列产品,果断淘汰低附加值产品,大刀阔斧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提升毛利水平。

2、干出产量精彩文章:明确各个分厂、各个车间产量目标任务,聚焦提高效率和提升生产速度等课题,围绕产出数据做加法,对标过往数据实现超越,实现产出数据超历史和成本数据双丰收。

3、干出销售精彩文章:围绕销售总量提升课题、提升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销售总量课题做文章,坚定不移贯彻提升销售总量、差异化经营的理念,实现公司销售数量超历史。

4、干出成本精彩文章:围绕各个车间成本数据做减法,对主要成本逐一分解,设立降本课题。

5、干出管理精彩文章:扎实做好各项降本增效工作,缩小核算单位,建立分厂、车间的各项竞赛榜,奖优罚劣;在安全和环保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扎实细致做好安全、环保的基础工作;牢固树立“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队伍的竞争”的理念,扎实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通过努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取得了产量创历史、销售数量创历史、成本下降、原创开发和结构调整成果显著、安全生产扎实有效等来之不易的成果。

公司将秉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料在舒适性、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有力防范化解、民生兜底保障进一步加强,我国经济展现了强大活力和韧性。

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远没有结束,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

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贯彻公司制定的以毛利为中心,干字当头,干出精彩的总目标,做好干出研发、生产、销售、成本、管理五篇精彩文章。通过努力,公司取得了产量创历史、销售数量创历史、成本下降、利润增长、原创开发和结构调整成果显著、安全生产扎实有效等来之不易的成果。同时,也出现了旺季不明显导致库存增加、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时干部队伍危机感和紧迫感需进一步加强等不足之处。

报告期内,公司仿皮草纤维原创开发继续保持领先,新型仿毛产品不断涌现,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仿麂皮纤维质量升级成效显著;一批新型复合纤维成功开发并推广应用,同时做好产品储备;PTT纤维的市场占有率继续位居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在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制造技术方面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不断致力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多年来一直注重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的人才引进和资金投入。

总体上来看,公司的研发及技术优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以消费市场需求为导向,深耕细分市场领域,通过设备改造、技术创新,开发出一系列精细化、差别化、高附加值的新型聚酯纤维长丝产品,包括超仿真动物皮毛纤维、超细旦吸湿性PTT纤维、全消光超细PTT纤维、超细旦再生环保纤维等高新技术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貂毛、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仿麂皮纤维等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系列产品规格种类丰富,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截至2025年半年度,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国家专利六十余项,其中发明专利十七项;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六项国家标准和十多项行业标准,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精细化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荣获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苏州市高性能功能纤维产业标准化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荣誉。公司的多项产品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品开发贡献奖及科学技术进步奖。

(2)产品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公司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制订了《海岛涤纶牵伸丝》《三维卷曲涤纶牵伸丝》《有色海岛涤纶预取向丝》《高收缩涤纶牵引丝》《有色海岛涤纶低弹丝/高收缩涤纶牵伸丝混纤丝》《循环再利用海岛牵伸丝》等行业标准,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订或修订了包括《化学纤维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处理后)》《化学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化学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合成纤维变形丝卷缩性能试验方法》《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等在内的国家标准及包括《海岛涤纶预取向丝》《海岛涤纶低弹丝》《弹性涤纶牵伸丝》《异形涤纶牵伸丝》《高收缩涤锦复合牵伸丝》《无扭矩混纤涤纶低弹丝》《合成纤维双组分复合长丝弹性性能试验方法》《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BT/PET)复合弹力丝》等在内的行业标准,上述标准均已通过评审并经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发布或实施。

2、产品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及产品创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已有产品的性能,并结合市场需求及流行趋势开发新产品。近年来,公司先后开发出仿貂毛/仿羊毛/仿兔毛纤维、低碱量海岛纤维、PTT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满足市场需求、引领发展趋势的特色产品。公司产品的规格种类丰富、品质优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及PTT纤维等产品在国内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居于前列。公司自主开发的仿貂毛/仿羊毛/仿兔毛纤维生产的织物在视觉、触感、风格等方面与皮草十分接近,效果逼真,对价格较高的腈纶纤维具有替代作用;低碱量海岛纤维能节约原材料水溶性切片的耗用量,并减少后道处理过程中的污水排放,更为绿色环保;PTT纤维具有良好的拉伸回弹性、较低的模量及低温染色性等特点,且作为生物基化学纤维,具有环境友好、原料可再生等优势,公司的上述产品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3、品牌优势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及其产品多次荣获“江苏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称号,在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品质使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奠定了公司在聚酯纤维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4、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从业经历,行业经验丰富。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采取多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为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完善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了精细化的管理模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5、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江苏张家港市,地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目前纺织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区域之一。公司紧邻吴江、常熟、盐城等化纤纺织品市场,距绍兴轻纺城、钱清轻纺原料城、海宁经编产业园等产业聚集地仅两至三个小时的车程。优越的地理位置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迅速获得行业发展资讯,加强与客户的深度合作,改善并建立市场快速反应机制。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00,730,431.04753,311,372.73-6.98
营业成本640,059,592.43680,794,676.77-5.98
销售费用3,783,138.053,527,006.987.26
管理费用16,110,217.9014,225,477.0713.25
财务费用-657,637.57-4,054,000.95不适用
研发费用26,191,499.8225,908,899.251.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56,495.81-234,491,193.5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86,628.50-2,247,100.6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09,670.78-14,369,203.94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净额(赎回-购买)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多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上年期末数上年本期期情况说明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货币资金83,984,668.965.79126,234,353.128.25-33.47主要系分配股利支付 现金及经营活动支付 现金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2,623,834.510.8724,581,224.501.61-48.64主要系期末持有的非 6+9银行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
应收账款1,086,360.620.073,509,607.280.23-69.05主要系期末账期内未 结算的应收销售款减 少所致
应收款项融 资18,140,086.541.253,805,177.850.25376.72主要系期末持有的 6+9银行未到期承兑 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 产50,446,054.803.4810,009,041.100.65404.00主要系本期持有至到 期的大额存单增加所 致
在建工程10,336,816.470.7135,841,729.722.34-71.16主要系本期部分在建 工程转固所致
其他非流动 资产13,280,217.000.925,491,490.970.36141.83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设 备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10,606,000.000.7369,672,011.654.55-84.78主要系前期应付票据 到期偿还所致
应付职工薪 酬12,807,018.900.8819,035,291.601.24-32.72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 度计提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1,704,105.480.121,047,182.050.0762.73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 税较上年期末增加所 致
其他流动负 债10,928,676.550.7525,292,540.321.65-56.79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减 少所致
其他说明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15,164.80185,310.8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 信用证保证金、保证金
   存款等
固定资产19,768,888.0121,856,602.47贷款及票据抵押
土地使用权6,165,583.926,265,429.02贷款及票据抵押
合计27,349,636.7328,307,342.36——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所处的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利于提升行业景气程度,从而提升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聚酯市场的运行,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价格相应波动,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产生不利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会随着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调整而出现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PTT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涵盖了FDY、DTY、POY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包括因流行趋势变化导致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更多厂商进入到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导致供给增加、下游服装家纺市场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转嫁、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价格或毛利率下降,则公司未来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以仿皮草纤维系列、仿麂皮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为代表的产品体系,产品附加值较高。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特色的产品体系、先进的生产技术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将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ET切片、PTT切片等聚酯切片。报告期内,聚酯切片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PET切片的价格存在一定波动,PTT切片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聚酯切片的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品价格会根据聚酯切片价格的变化而相应调整。聚酯切片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若公司不能转嫁原材料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公司的产品与常规品种相比,技术难度及附加值更高。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及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上半年,公司取得了产量创历史、销售数量创历史、成本下降、原创开发和结构调整成果显著、安全生产扎实有效等经营成果。

公司将秉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料在舒适性、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依托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生物基PTT记忆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系列产品,进一步开发超仿真、高性能、多功能、绿色环保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巩固在高端仿皮草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紧跟国家“双碳”政策导向和绿色制造趋势,不断优化PTT生物基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绿色产品线,积极开拓新的下游市场。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信心
上半年,公司切实履行分红政策,于2025年6月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744.37万元。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为后续落实分红计划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继续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全面规划并统筹安排,以确保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健发展,同时实现业绩增长与投资者回报之间的合理平衡,进一步巩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断夯实决策基础,发挥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专业支撑作用和监督保障职能,切实提高董事会各项议案决策质量。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了全面了解公司的渠道。公司结合《公司法》新规,配合监事会改革,修订《公司章程》并完善其配套制度21项。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通过设置投资者热线、邮箱、业绩说明会等,主动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上半年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于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生产经营情况、军工订单等,通过业绩说明会及时进行详细解答,有效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潘正良副总经理离任
钱夏董副总经理聘任
关乐董事离任
关乐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潘正良先生请辞副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钱夏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取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非独立董事关乐请辞董事职务,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其为职工代表董事。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对于首次受让部分,该部分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点
第一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12个月
第二期解锁(如有)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24个月
注:对于首次受让部分,若第一期解锁比例未达100%,则存在第二期解锁的情况。

对于预留部分,该部分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点
第一期解锁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12个月
第二期解锁(如有)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满24个月
注:对于预留部分,若第一期解锁比例未达100%,则存在第二期解锁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锁安排考核年度业绩考核要求解锁比例
第一期解锁2024年度以2023年产品销量为基数,2024年产品销 量增长率不低于12%100%
  以2023年产品销量为基数,2024年产品销 量增长率为8%~12%60%
  以2023年产品销量为基数,2024年产品销 量增长率低于8%0%
第二期解锁(如有)2025年度以2023年或2024年产品销量为基数,2025 年产品销量增长率不低于12%尚未解锁 部分
注:1、上述“销量”是指公司年报披露的全年销量。

2、若标的股票第一期未全部解锁,则未解锁部分递延至下一期,并根据2025年度业绩考核的达成情况进行解锁。

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出售标的股票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

鉴于上述规定,2024年公司产品销量未达到第一期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比例为0%,尚未解锁部分递延至第二期考核及解锁。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适用□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中的企业数量(个) 1
序号企业名称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1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企业“环保脸谱”信息公开 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 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218.94.78.91:18 181/spsarchive-webapp/web/sps/views/yfpl/views/home/i ndex.js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 时间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承诺 期限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解决 同业 竞争控股股东 龙杰投 资、实际 控制人席 文杰、席本方/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苏州龙杰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 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苏州龙杰 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此外,本方/本人承诺:1、将来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 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苏州龙杰构成竞争的任何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业务或活动;2、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方/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苏州龙杰相 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苏州龙杰相同、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不向业务与苏州龙 杰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 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5、如果未来本方/本人拟从事 的业务可能与苏州龙杰存在同业竞争,本方/本人将本着苏州龙杰优先的原则与苏州 龙杰协商解决。本方/本人承诺,如果本方/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苏州龙杰带来经 济损失的,本方/本人将对苏州龙杰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本 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 效,并在本方/本人作为苏州龙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解决 关联 交易控股股东 龙杰投 资、实际 控制人席 文杰、席 靓为了减少及规范苏州龙杰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尽 量避免与苏州龙杰发生关联交易,并促使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避免与苏州龙杰发生 关联交易。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与苏州龙杰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 必要且无法避免时,本公司/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苏州龙杰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苏州龙杰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 本公司/本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 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苏州龙杰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苏州 龙杰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 本公司/本人与苏州龙杰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其他公司及公 司的控股 股东、董 事(独立 董事除 外)及高 级管理人 员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性,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其他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为降低因本次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障该等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五)关于填补被摊薄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人、董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其他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持股5% 以上的主 要股东、 董事、监 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了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其他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 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详见招 股意向书“十一、(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和医疗制度改革情 况”。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其他发行人及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三)相关责 任主体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首发 前长期 有效不 适 用不 适 用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其他控股股东 龙杰投 资、实际 控制人席 文杰、席 靓、邹凯 东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 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 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24 年7 月11 日2024 年7 月11 日至 本次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实不 适 用不 适 用
      施完 毕前   
 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 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 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自本承诺函出 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24 年7 月11 日2024 年7 月11 日至 本次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实 施完 毕前不 适 用不 适 用
 股份 限售邹凯东一、自本次发行结束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认购 的发行人股份。二、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半年内,不 得转让所持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 规定。三、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发行人股份时将适用并 执行届时最新的监管规则。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如有)无条件归发行人所2024 年7 月11 日2024 年7 月11 日至 本次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实 施完 毕前不 适 用不 适 用
 其他邹凯东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下述情形: 一、本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本人最近3年 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本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 失信行为;四、本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2024 年7 月11 日2024 年7 月11 日至 本次 向特不 适 用不 适 用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 未逾二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 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五、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实 施完 毕前   
 其他邹凯东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上市公司 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 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2024 年7 月11 日2024 年7 月11 日至 本次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实 施完 毕前不 适 用不 适 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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