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600152):维科技术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404.30万份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期权,合计1404.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24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维科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议案。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就股权激励计划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及《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23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3,812,38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0股。 11、2024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46,348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140,850股。 12、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维科技术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人数194人,行权数量为47,500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4,000股。 13、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8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对应的合计1404.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一)首次授予第三次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1、根据《激励计划》“第四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首次授予以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内,公司同时满足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两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10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满足其中一项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50%的比例进入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环节;两项业绩考核指标均未满足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上述由于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达到行权要求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公司拟注销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404.3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维科技术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相关期权进行注销,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404.30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的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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