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87315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88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 12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5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年 1月 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0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9,026,995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161,97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7,941,226.1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20,743.82元。截至 2023年 1月 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为 2,854,049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4,2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5,76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08,525.31元。截至 2023年 2月 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16号《验资报告》。 本次共计发行股数为 21,881,044股(含超额配售),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共计131,286,264.00元,本次应扣除发行费用总计 19,556,994.87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111,729,269.1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月连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 2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941,226.18元(不含税)。截至 2023年 2月 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737,644.07元(不含税),拟置换 3,737,644.07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 1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目前,该笔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9,141.36万元减至 6,914.26万元,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031.57万元调增至 4,258.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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