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海阳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531.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0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67.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于2025年6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935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907.9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包含尚未置换前期预付的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外部费用(不含税金额)1,295.32万元和尚未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541.8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置换前期预付的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外部费用(不含税金额)1,295.32万元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541.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由上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盖章签署;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由上级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80.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295.32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号《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2025年7月8日,公司完成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09.84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42.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67.22万元,低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已于2025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5〕9730号《关于海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5年6 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5-006),并于2025年7月8日完成 置换。 注4: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共有三期,其中一期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三期于2024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5: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为:目前该项目高模低缩工业丝全部外采,由于上半年高模低 缩工业丝市场供应紧张且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短期内降低了项目的盈利能力。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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