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杨清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杨清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清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清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选举杨清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清华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清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清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厦门大学EMBA。 2006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公司监事,2010年4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5月担任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上海利柏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建设”)董事长,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利柏特建设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担任利柏特建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利柏特建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杨清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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