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安博通(68816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9:20:59 中财网
原标题:安博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68 公司简称:安博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风险因素”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安博通688168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钟竹(代)杨帆
电话010-57649050010-5764905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
 院东区15号楼A座301院东区15号楼A座3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446,488,499.461,783,686,923.54-1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015,196,161.601,121,725,032.80-9.5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28,537,935.15191,326,559.36123.98
利润总额-143,162,169.45-69,082,953.8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8,841,509.02-61,307,554.0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10,219,672.44-62,612,830.8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05,638,212.01-181,495,840.9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0.19-5.13减少5.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1.42-0.8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1.42-0.80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4.6937.52减少22.83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16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钟竹境内自然人23.6918,204,578  冻结756,000
石河子市崚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其他11.338,710,358   
限合伙)       
黄志伟境内自然人2.351,802,536   
叶峥嵘境内自然人1.461,123,217   
元沣(深圳)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元 沣顺赢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451,115,898   
黄锷娆境内自然人1.16890,104   
温洪标境内自然人1.05808,819   
林金沛境内自然人0.98752,050   
杨俊武境内自然人0.91697,911   
李延红境内自然人0.78601,13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上述股东中钟竹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互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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