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68857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48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 541,334,440.75 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元。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 《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93,005.51元(包含2025年半年度收到 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837.73元)。截止至2025年 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 完成销户。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4,687,960.84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353,520.09元)。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 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 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 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 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 8110301013500574338 2022 1 18 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 )。 年月 日,公司与中 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 ”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毕 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账号:769275423438)注销。在“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完 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将开设在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账号:9550880007069900815)注销。在“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 目”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将开设在招商银行深圳景 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29813410608)注销。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注5:“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中产能扩充部分已达产,系在原有产能基础上进行的技改和优化,并纳入一体化管理和统一核算,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效益无法单独核 算。 注6:“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公 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并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分析提供有力支持。 注7:“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进一步完善在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布局,扩大公司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提升公司在全球 体外诊断行业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注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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