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600979):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 调动党群领导、董事、监事、经营层人员(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维护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体系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 括: (一)党群领导: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 (二)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兼职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 (四)经营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层人员; (五)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经营层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 (三)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管理层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决策机 构。 第五条组织和实施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2.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3.对经营年度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环境等外 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受政策性因素影响,造成公司经营 业绩发生较大变化的,决定是否调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审查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实施绩效考 核工作; 5.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任期考核结果对公司管理 层实施薪酬发放与奖惩。 (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承办管理层绩效考核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核对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提 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负责将绩效结果汇总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确认后 作为计算绩效薪酬的依据。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公司管理层薪酬的具体发放。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薪酬构成 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 期激励组成(所有薪酬均为应发工资,下同)。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年薪基值×2×薪酬分配系数。 1.年薪基值的确定 年薪基值为上年度公司除管理层以外的员工薪酬的平 均值。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核算,报董事会审批。 2.薪酬分配系数的确定 (1)党委书记、董事长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1.1。 (2)总经理薪酬分配系数为1。 (3)监事会主席薪酬分配系数为0.9。 (4)其他人员薪酬分配系数为0.8。 (二)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考核评价系数。 (2)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得分确定,计算 方式如下表:
年薪: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三)任期激励的确定 任期激励=任期内三年的年薪总收入(年薪总收入=基 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系数 任期激励系数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M=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得分/120×0.3 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任期激 励: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辞职或辞退。 (3)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第七条兼职规定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分配系数按较高者确定,不重复 计算。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八条年度绩效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周期。 第九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 其中组织绩效权重为40%、个人绩效权重为60%。 (二)组织绩效 组织绩效指董事会结合行业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下 达给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基准分值为100分,分值上限 为120分。 (三)个人绩效 个人绩效是指公司管理层个人承接的由公司战略目标 中进一步提取的重点工作指标。基准分值为100分,分值 上限为120分。 第十条年度考核程序 (一)考核指标下达 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下达公司管理层的绩效指 标。 (二)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 2.绩效考核 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收集、核对管 理层组织与个人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 (1)组织绩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考核。 (2)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个人绩效由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其他管理层的个人绩效由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考核,党委书记、董事长考核权重占 60%,总经理评分占40%。 (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绩效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并提 交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任期考核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期 任期考核一般以三年为考核期,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 的,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实施 任期考核评价工作与第三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合并进行。 其中:将任期内3次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依次按照33%、 33%、34%的权重,加权计算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得分。被考 核人员在公司参加过两次年度考核评价的,前后两次得分 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只参加过1次的,该次得分占 100%的权重。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任期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并提交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章薪酬兑现 第十三条兑现程序 公司管理层年薪发放方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提请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实行分月预发、年底清算,即每 月预发一定金额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年终根据考核结 果确定当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年底清算,多退少补。 任期激励实行分年预发、届满清算,即每年领取当年 任期激励(当年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之和乘以30%)的60%; 任期届满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任期激励,届满清算,多 退少补。任职期间离任的,在离任审计后,根据离任审计 结果、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按任职期限兑现。 第十四条预付标准 年薪实行按月预付、按年结算。 月预付薪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50%)÷12。 第十五条所得税代缴 领取年薪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须从年薪总额中扣除, 由公司发放年薪时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 公司管理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各种社会保险。 第七章惩处 第十七条惩处规则 公司管理层因违规违纪事件,被上级纪委查实并给予 处分的,按受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扣减考核评价系数。 其中受党纪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等处分的,受处分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0.1;受党纪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重处分的,受处分 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0.2;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受处分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1.5。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修改程序亦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管理 层人员薪酬与绩效实施细则(试行)》废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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