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2025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号)同意注册,逸豪新材2022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66,667股,发行价为2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328,007.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37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445,632.11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8,440,247.8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健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潭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赣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赣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与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银行健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赣州分行”)、招商银行赣州分行、光大银行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751,561.24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存款情况如下:
注2:本公司与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6,293.86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00,758,600.00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13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资,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5,729.86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14,154.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附件1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5,892.81万元,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中间接体现出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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