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6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6,04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042,56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博阳、王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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