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佳科技(83523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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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0:16: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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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力佳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
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6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 2022年 10月 2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9号文),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8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568,155.34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收回的金额(本金加垫付利息) 27,665,672.22
注1: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另有一笔本金为1,000万元的大额存单用于现金管理,尚未转回银行账户。公司已于2025年7月12日将本金、垫付利息以及理财收益一起赎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的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督导进行了规定。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2025年6月30日余额(元)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
香支行 | 338320100100007805 | 1,398,484.6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
行 | 717902413110818 | 15,059,698.07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
香支行 | 338320100100005434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
香支行 | 338320100100005552 | 已注销 |
| 合计 | | 16,458,182.73 |
注:公司已于2025年6月30日申请办理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2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昌
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2023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27,771.003.80元。其中“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包含未到期的票据支付额 3,053,000.00元,该票据支付额等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9,231,844.66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11,406.90元(不含增值税)。
3、2024年 5月 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置换已到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预先投入的金额6,763,560.00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
名称 |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 产品
名称 | 委托理
财金额
(万
元) |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 收益类
型 | 预计年化收
益率% |
|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宜昌
分行 | 单位大额
存单 | 大额
存单 | 1,000 | 2024年 6
月19日 | 2025年 6
月13日 | 保本固
定利率 | 3.38% |
|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宜昌
分行 | 单位大额
存单 | 大额
存单 | 1,000 | 2024年 6
月20日 | 2025年 3
月12日 | 保本固
定利率 | 2.60% |
|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宜昌 | 单位大额
存单[注
1] | 大额
存单 | 1,000 | 2024年11
月18日 | 2025年 7
月12日 | 保本固
定利率 | 3.38% |
| 分行 | | | | | | |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侨香支
行 | 7天通知
性存款 | 通知
性存
款 | 400 | 2025年 1
月20日 | 2025年 5
月20日 | 固定浮
动收益
类 | 1.00% |
|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深圳
侨香支
行 | 7天通知
性存款 | 通知
性存
款 | 300 | 2025年 1
月23日 | 2025年 5
月20日 | 固定浮
动收益
类 | 1.00% |
注1:该笔大额存单另外包含存单转让利息808,383.33元,公司已于2025年7月12日将本金、垫付利息以及理财收益一起赎回。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含宜昌
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的银行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宜昌
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宜昌
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含宜昌
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流动性好的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含垫付利息余额为1,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7月12日将本金、垫付利息以及理财收益一起赎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955.57万元以及预计待支付金额1,811.63万元合计2,767.20万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现金管理收益等,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1000万元大额存单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支付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程序处理结余资金后再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四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 | 162,568,155.3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74,877.27 | | | |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1,042,560.99 | | | |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募集资金用
途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新一代高性
能锂原电池
产业化项目 | 是 | 153,554,036.48 | 14,950,147.76 | 127,685,453.48 | 83.15% | 2025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项
目 | 是 | 14,755,738.17 | 7,124,729.51 | 13,357,107.51 | 90.52% | 2025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68,309,774.65 | 22,074,877.27 | 141,042,560.99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
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6)。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2023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
力佳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27,771.003.80元。其中
“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包含未到期的票据
支付额3,053,000.00元,该票据支付额等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19,231,844.66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人民币1,811,406.90元(不含增值税)。
3、2024年 5月 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力佳置换已到期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预先投入的金额6,763,560.00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 | 1,000万元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一代高性能锂原电池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项
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
|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
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955.57万元以及预计待支
付金额1,811.63万元合计2,767.20万元(含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现金管理收益等,
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1000万元大额存单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
支付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程序处
理结余资金后再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
证金,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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