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提案2、提案3、提案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云 0311-85962650 电话: 传真:0311-859655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回 执 截至2025年9月4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流通股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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