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30162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52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98.29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80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74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8.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1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加2025 2 17 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561.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868.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93.03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573号)。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24,561.52 发行费用的 万元已转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6,500.00万元,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9,719.23万元(含存款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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