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000629):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 于1997年8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 [1997]345号),于1998年3月17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号)。 鞍钢财务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6,200万元,由5 家股东出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0,660万元,持股比例 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持股比例 为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4.14%;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1,350万元,持股比例3.73%;鞍山银座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0.55%。 1998年9月10日,鞍钢财务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 转让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鞍钢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 司,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2,210万元, 持股比例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 持股比例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 4.14%。 2008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 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 股权结构的批复》(辽银监复〔2008〕143号)批准,鞍钢财务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含500万美元)。本次变更 事项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6 月27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128号验资报告。本次增 资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 74,0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 司出资3,7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2,2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4%。 2012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 宁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 的批复》(辽银监复〔2012〕134号)批准,鞍钢财务公司74.04% 的股权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现已更名 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本次股权转 换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出资74,035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3,723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2.24%。 2014年4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 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钢集财[2014]4号)获得辽银 监发[2014]25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更的工作于2014 年5月底结束。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人民币14亿元(其中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攀钢集团 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钒钛股份”)出资人民币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14年10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请示》获得银监复 [2014]766号批复。2014年12月,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公司正式 挂牌营业。 2016年9月,经辽宁省银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由20亿元增加至40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28亿元,持股 比例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持股比例20%;钒钛 股份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10%。 2022年11月,经辽宁省银保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 资本由40亿元增加至50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35亿元, 持股比例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20%; 钒钛股份出资5亿元,持股比例10%。 鞍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210300118885772F;住所: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31号。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 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 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鞍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以“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 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 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三 会一层”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鞍钢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鞍钢财务公司制 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制度,建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 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落实“三重 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及监督办法》和《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 对鞍钢财务公司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 付明确了决策标准和决策程序。 鞍钢财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定期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并完整保留相关会议的议案、决议、纪 要和记录等档案资料。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制定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根据内外部发展状况予以调整和完善;董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根据内外部因素 予以调整和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 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审计稽核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 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专业决策 机制,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鞍钢财务公 司管理层下设合规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和业务 连续性管理委员会七个专业决策机构,党委下设保密管理委员会、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两个专业决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职责划分明确,遵循前中后台适当分离的审慎原则。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鞍钢财务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四 川分公司),内设8个管理及业务部门,分别为党委工作部(综合 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审计稽核部(纪委、党政督查办)、金融科技部、金融市场部、公司业务部、结算 业务部,代管住房资金管理部。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章制 度管理办法》等,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和重大事项的有效管理 体系,制定了岗位授权、机构授权规定或相关的实施规范。鞍钢财 务公司审计稽核部相对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对鞍钢财务公司的业务 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鞍钢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3.人力资源 鞍钢财务公司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员工的 引进录用、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相关办法,明确了关键岗位 和敏感岗位,并制定相关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对掌握重要机密的员 工离岗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对关键岗位人员按照《重要岗位轮换和 休假管理办法》定期进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建立了员工绩效考核、 晋升与奖惩管理体系。鞍钢财务公司注重员工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 德教育,关键岗位员工具备较强的胜任能力。 4.企业文化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企业文化手册》, 对员工行为规范进行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鞍钢财务公司核 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工作。鞍钢财务公司重视风险文化建 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 (二)风险评估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 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与政策 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由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 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组成。其中:鞍钢财务公司 董事会对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 管理委员会是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全 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 日常工作;风险控制部具体负责识别、监控、评估和报告各类业务 风险并接受审计稽核部稽核岗的独立检查。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风险 预警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对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风险 评估过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风险控制手册》,建立健全了 鞍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评估 现阶段鞍钢财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鞍钢财务公司根据 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其发展战略,针对面临的主要风险制定 了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1)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完善的内控手册和报告报 送机制,当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向部门负责人 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经理报告;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强化资金头寸管理,鞍钢财 务公司应收集各类资金流动性监测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资金流 动缺口,建立流动性风险指标预警机制。当流动性指标出现异常情 况时,鞍钢财务公司应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鞍钢财务公司客户的信用 评级指标体系,严格执行《非金融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制度,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可参考性,有效降低信用风险; (4)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定期开展信息系统风险评 估,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与报告体系,鞍钢财务公司网络安全和信 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IT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本外 币)》《存款管理办法(本外币)》《存放同业账户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对大额资金 的筹措及使用由业务部门提出需求,鞍钢财务公司定期召开资金调 度会,讨论资金走向和用途,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 实施资金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等制度,保证鞍钢财务公 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电 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 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管理,制定了《企业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 统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 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并对签署 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对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担责任;放款 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鞍钢财务公司制订了《贷款审查委员 会议事规则》,对贷款审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及议事规则等 做出明确规定,鞍钢财务公司所有信贷类业务须经贷款审查委员会 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建立 完整的信贷档案,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 记录、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并定期进行稽核检查。 (2)贷后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贷后管理,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 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进行跟踪。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信贷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借款人建 立贷后跟踪档案。对借款人合同执行情况、财务及经营状况等相关 信息进行跟踪,定期形成贷后跟踪报告,内容包括:借款人简介、 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财务状况及信贷客户经理意见等。对于中 长期贷款还根据对应项目的建设、生产情况,对中长期贷款风险分 类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3.投资业务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谨慎开 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了《投资决 策委员会议事规则》《金融产品投资管理办法》《金融产品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鞍钢财务公司重大有价证券投 资事项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通过 方可执行,做到决策审批与投资执行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 相分离。 4.内部稽核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与纪委、 党政督查办合署办公,以提高内部监督成效。内部审计工作在鞍钢 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 能,直接对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计稽核部对鞍钢财务公司全部经营管理及其有关人员的经 营管理行为,实施审计监督、揭露和纠正,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鞍钢财务公司依法、稳健经营。内审人 员在每年初订立全年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内部审计目标及本 年度的审计工作重点,并报董事会批准。年度终了,对全年的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项目、内容开展 业务条线审计或专项审计等,对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汇报,对责任人员按《鞍钢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罚则(试行)》做出处理或处罚。 5.信息系统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基于九恒星N20智能资金平台建 设,实现了核心服务、结算、票据、信贷、同业、存款、外汇等主 营业务线上化。系统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需要。鞍 钢财务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信息系统进行监 督及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鞍钢财务公司金融科技部具体负责信息 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及网络安全等工作,并制定了《信息系统运维管 理办法》《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细则》《数据安全管理细则》《监管专用网络安全管理细则》《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各业务部门负责使用该系统,对系统中出现 的问题及时反馈到金融科技部,金融科技部通过运维监控平台监控 系统运行情况,实现不断提高公司业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息系 统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鞍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控机制与风险管理体制完善, 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贯彻执行,能够有效控制和防 范风险。在资金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 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 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鞍钢财务公 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 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在信息系统控制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不断加 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自动控制水平。鞍钢财务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鞍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5年上半年,鞍钢财务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坚持“依托集团、服务客户、控制风险、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 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为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金融职能,完善公 司各项管理制度,为鞍钢财务公司良性、持续地发展奠定了较为坚 实的基础。 截至2025年06月30日,鞍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60.11亿元, 其中:存放同业款项122.65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56亿元, 贷款余额188.24亿元,贴现余额25.39亿元;负债总额274.16亿元, 其中:吸收存款272.99亿元;所有者权益85.95亿元。2025年上半 年,鞍钢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利润总额2.84亿元, 税后净利润2.1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上半年,鞍钢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势变化, 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 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 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鞍钢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 案件等重大事项,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2025年2月,鞍钢财务公司因票据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被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罚款50万元。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鞍钢财务公司截至 2025年06月30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主要监管指标 具体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 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893,309÷(2,913,051+68+127,510) =893,309÷3,040,629=29.38%,大于10.5%。 2.集团外负债余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余额为0万元,资本净额为893,309万元,拆入资 金余额低于资本净额。 3.投资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余额为124,922万元,资本净额为893,309万元,投资与 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3.98%,低于70%。 4.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109万元,资本净额为893,309万元,自 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1%,低于20%。 5.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1,484,498万元,流动性负债2,378,428万元,流动 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比例为62.42%,高于25%。 6.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存款2,729,932万元,各项贷款2,136,274万元,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比例为 66.14%,不高于80%。 7.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327,384万元,资产总额3,601,068万元,票据承 兑余额与资产总额比例为9.09%,不高于15%。 8.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327,384万元,存放同业余额1,226,516万元,票 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26.69%,不高于3倍。 9.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327,384万元,资本净额为893,309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和转贴现总额低于资本净额。 10.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0万元,各项存款2,729,932万元,承兑 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比例为0,不超过10%。 (四)钒钛股份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钒钛股份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为340,507.14万元,占鞍钢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为12.47%。 钒钛股份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鞍钢 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支付的情况。截至2025年06月30 日,钒钛股份在鞍钢财务公司无贷款及贴现业务。 四、结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鞍钢财务公司的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二)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 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 运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另需说明的事项: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 局对鞍钢财务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2022年存在票据贴现 资金回流至出票人事项,2025年2月,就该事项对鞍钢财务公 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受到其他处罚。 经了解,该事项是因鞍钢财务公司未对贴现资金进行有效追踪造 成,鞍钢财务公司已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进 行整改。鞍钢财务公司贴现资金回流这一处罚事项仅限于票据贴 现单一业务环节,未实质波及鞍钢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也未对钒钛股份在其开展的结算业务、信贷业务等金融服务及资 金安全产生影响。钒钛股份将持续关注上述处罚事项的进展情况, 对钒钛股份与鞍钢财务公司后续发生的各项业务严格把关,确保 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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