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 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4.53亿元,同比增长6.3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亿元,同比增长13.88%。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追加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经营需求和外部业务环境变化等原因,董事会同 意公司追加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共4项,投资预算1,455万 元。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金额由 27,119.10万元增加至28,574.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追加2025年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 提升整体数智化建设执行效果、满足各项功能需求,董事会同意公 司追加2025年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共9项,投资预算1,138万元。 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2025年度数智化转型项目投资计划总金额 由13,550万元增加至14,68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高克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总裁助理、风控审计本部部长等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文波先生为公司风控审计本部 部长(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至2026年6月15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陆朝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 合规官CCO)职务,董事会同意解聘其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职务,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陆朝昌先生仍继续担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首席财务官(CFO)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孟 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元江 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至2026年6月15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本次聘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及内部审计负 责人简历附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王元江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 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大连华锐 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CCO)、总裁助理。 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曾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文波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 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控 部(法律事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 本部副部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本部部 长(内部审计负责人),大连大重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大 连华锐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华锐重工(湛江)有限公司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曾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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