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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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2:16: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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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聚胶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胶股份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一忠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峥祥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具体参见本报告“二/5、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具体参见本报告“二/5、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
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
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
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为了尽快启动马来西亚项目,聚胶马来
西亚前期借入自有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
户支付项目支出;同时,为了降低租赁合
同的违约风险,在自有资金账户完成开立
之前,以借入的自有资金通过专户支付项
目厂房租金,相关问题已于 2025年 4月
置换完毕。具体参见《聚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20);
2、截至报告期末,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
因为本报告期因国际局势、地缘政治等因
素的影响导致波兰工厂无法直接供应欧
洲个别国家或地区,该部分需求继续由广
州工厂供应; 同时,公司综合考虑生产成
本、客户需求等因素,在全球各个工厂之
间合理安排生产,导致个别欧洲客户需求
转回公司广州工厂供应,从而使得波兰工
厂短期内的规模效应减弱。 | 1、2025年 4月,公
司已根据马来西亚
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计划,将部分超募资
金增资至聚胶马来
西亚并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借入资金
已全部归还至聚胶
波兰,募集资金专户
仅用于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2、加大海外销售及
技术团队的投入,进
一步增加市场开拓
力度、技术研发和创
新力度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1、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9、稳定股价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承担租赁瑕疵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承担补缴义务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关于承担股权代持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关于不为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
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
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年 3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
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年 3月 14日合并交割日后,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2025年 5月 23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和深交所
审核问询的要求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核查程序执行不
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泰海通给予通报
批评的纪律处分。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
重大事项 | 无 |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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