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7.2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812.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ZC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到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70,396.2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23年到位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4,451.2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52,012.02万元,其中包括截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详见三(四)。 (2)2025上半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偿还银行贷款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偿还银行贷款22,835.47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847.4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3,186.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0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共2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上述2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50176643609888188 募集资金专户 160,331,927.47 司姜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403060100100065449 募集资金专户 183,990.24 州姜堰支行 中国银河证券泰州青年南 212700023995 现金资产 1,346,041.31 路营业部 合 计 161,861,959.02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12,214,312.68元,已扣除手续费4,895.9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募集前承诺投资进度存在差异,主要系中国汽车行业竞争激烈,部分客户车型销量减速,加之北美大客户海外建厂计划放缓,考虑到客户需求变化和差异化竞争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拟谨慎放缓第二批生产线设备购置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投资完成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024年8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1,786.73万元。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786.7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1632号《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明确发表同意及无异议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产品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5,000.00万元,办理的定期存单金额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5,000.00万元辰星FOF双周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XSZ01产品,购买日为2024年6月18日,每周一可赎回。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单 本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存单计2,0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22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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