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605080):浙江自然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05080 证券简称:浙江自然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2,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62元/股(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2,200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2月27日,浙江自然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2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6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21,840股。 8、2025年3月5日披露了《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浙江自然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9、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自然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1人,共计1,221,84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10、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2,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1人,共计1,221,84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10、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2,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核心骨干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自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为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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