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药业(60052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9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35.46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5,998.8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0.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05.8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26.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募集资金专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480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8元,募集资金总额约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约1,768.0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8,231.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 天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851.51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5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851.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5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8,641.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3万元及尚未支付发行费237.31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41.27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11 9 年 月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科技”)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临海支行、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26日,公司与农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907.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73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公告编号:临2025-027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0月末,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3年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8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未到期。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未到期。 (七)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预计为11,131.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其中将4,466.60万元用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6,664.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6.1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342.98万元,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705.89万元(该金额与董事会决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差异部分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1.2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 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注3]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浙 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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