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号)同意注册,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2.3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206,375.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84,927,085.16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4,279,289.84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6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3,808,720.30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共开设1个募集资金验资临时户、14个募集资金专户。2025半年度,公司已注销使用完毕的1个募集资金专户及新增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相应分别增加“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长富项目区”及“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金星工业区南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40,260.02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984,601.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4月均已置换完毕。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累计划转节余利息收入13,156.72元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130.70万元建设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系统EMB(ElectronicMechanicalBrake)力传感器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除上述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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