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3016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5Z073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15Z0735号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珂玛科技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珂玛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珂玛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珂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珂玛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珂玛科技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15Z073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俞国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茂藩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侯玉玲 2025年8月22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69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301.2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4)第2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8月至9月,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签署《募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4880104001907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220081099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86410000210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577600001726)。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9月,公司、子公司四川珂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0514110000)。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548801040019077户、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51577600001726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10514110000户已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3月24和2025年3月28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三个项目为: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1、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差异说明: 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33,011.46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33,000.00万元多11.46万元,主要原因系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 2、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差异说明: 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5,000.21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5,000.00万元多0.21万元,主要原因系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差异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3,389.97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13,301.24万元多88.73万元,主要原因系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4年9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301.2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41.9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52,643.15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230031号),中信证券对珂玛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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