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5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余兴喜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委员 3人,实到 3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 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此页无正文,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第五 次会议签字页:) 委员签字: 余兴喜 郑志刚 杨 娟 2025年 8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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