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浙江新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2025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48,37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14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2,999,999,993.76 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截至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含税)612,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2,999,387,993.76元划转至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其中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498账号内749,846,998.44元;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账号内1,109,773,557.69元;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383账号内1,139,767,437.6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以前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39,105.7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79,105.71万元。 (3)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89,852.00万元。 (4)公司2023年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3年累计收到2,653.06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633.65万元。 2024年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30,002.0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209,107.78万元。 (2)公司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4年累计收到利息967.12万元。 (3)2024年已扣除手续费3.30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595.40万元。 2、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1,305.1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210,412.91万元。 (2)公司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5年累计收到利息6.00万元。 (3)2025年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 (4)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使用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296.21万元(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产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浙江新能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2023年4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风电”)、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于2023年4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3年4月23日分别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9048101040048498账号于2025年2月26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19账号于2025年2月26日销户; 浙能临海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1202022919800046534账户已于2024年8月20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33050161662700003324账号于2025年2月26日销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9048101040048530账号于2025年3月18日销户。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00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 2023年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临海风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的存款余额为0.00万元,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收益3,626.18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进行结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3,296.21万元(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产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现金管理取得利息收益投入本项目产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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