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0270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7:15:36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世宝: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每股A股人民币10.04元(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量)。公司A股于定价日(即2024年3月12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3.74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人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01,03651,999,991.9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634,30780,999,997.27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8,01115,999,996.71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72,29056,999,996.90
5瑞士银行3,204,52433,999,999.64
6J.P.MorganSecuritiesPlc1,885,01419,999,998.54
7周海虹1,885,01419,999,998.54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97,55170,000,016.11
合 计32,987,747349,999,995.6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序号金 额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34,408.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额项目投入B111,398.2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B214,290.00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B3201.0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B43.28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7,076.9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C2-4,290.00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C354.7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C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项目投入D1=B1+C118,475.1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D2=B2+C210,000.00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D3=B3+C3255.7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D4=B4+C43.2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6.186.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186.18 
差异[2]G=E-F3,000.00 
[注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该账户结余资金3.28万元已永久补流
[注2]差异金额为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12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81108010125028150471,308,942.60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81108010109028159951,362,186.7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15726388136218,338,695.84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81108010123028176367,704,479.29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 支行[注]11050402290006207543,147,448.81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31,861,753.24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说明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结项。2025年6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批准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奥特尼克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公司北京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参与全球化竞争的技术水准。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对市场环境及技术要求的快速变化及最新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研发中心项目升级后的更长远、更强劲综合实力,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经过审慎研究与论证,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类别变更前变更后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 键部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吉林四平吉林四平、江苏常州
上述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报告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408.77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76.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75.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1)尚未投入金额预期投入 时间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期实 现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年产60 万台套汽车智 能转向系统技 术改造项目9,000.009,000.004,060.648,251.7091.69748.302025年度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2.汽车智能转 向系统及关键 部件建设项目14,408.7714,408.77534.641,441.4710.0012,967.302025年度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3.智能网联汽 车转向线控技 术研发中心项 目5,000.005,000.002,481.622,782.0455.642,217.962025年1-6 月2026.6.30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 金6,000.006,000.00 5,999.8910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34,408.7734,408.777,076.9018,475.1015,933.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2,467.40万元。经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11日、于2024年5月12日和2024年5月23日用募集 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4,2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7日,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4,290.00万元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款项 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上述期间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39,000万元,实现收益144.78万元, 截至2025年4月7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到期。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上述期间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万元,实现收益14.7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有人民币3,000万元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4年6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账户结余3.28万元已 永久补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186.18万元,其中3,186.1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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