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维股份(60074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不超过人民币4.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60,0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1,986.1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111,604.2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9,460,074.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63,651,530.20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7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在此期间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安排专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富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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