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8:16:16 中财网
原标题:大洋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星期一),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2.00、5.00、11.00、1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641940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7。

2.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9:15时,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 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 案》   
15.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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