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8:36:13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华远: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35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8月26日,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召集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周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会议出席人员:
(1)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高一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手续的 议案
4.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股东会议事规则》
4.02《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4.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4.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0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3.00、议案4.01、议案4.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3.会议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2
托书(见附件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信函或邮件在2025年9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
电话:0577-56615077
传真:0577-8521218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535”;投票简称:“华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华远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高一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手续 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股东会议事规则》   
4.02《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管理制度》   
4.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4.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0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 证号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15日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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