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87126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093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9,166,667.00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533,335.76元。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39,380.2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01,902.52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92,053.00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46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 2,875,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1,178.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38,821.7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金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61,196,474.50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 8,459,279.92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5,996,302.41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26.14%。 “激光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金额(超额配售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010,547.16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65%。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金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10,529,903.26元,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 10,533,038.24元(含利息收入),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此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4 月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54,363.00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551,886.79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06,249.7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上述资金置换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100号鉴证报告。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最迟延长至2026年8月1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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