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83162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王股份”)于 2025年8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9号),公司发行普通股 23,000,000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501,479.21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9月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6,674.53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10月 9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 138,338,153.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85号)和《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部分)(天健验〔2023〕7-94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和《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未使用完毕。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原计划分两批推进,第一批已于 2023年投产,第二批预计 2025年底完成生产线的调试并投产,公司基于市场消化能力和产能释放节奏,选择分阶段推进项目。 第一批次投产后,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稳定性得到客户高度认可,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收入由 2023年的 34,816.89万元增长到 2024年的 43,819.18万元,公司 2025年 1-6月的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收入 19,261.21万元,保持稳定产出,募投项目效益明显。 另一方面,2023年至 2024年环保碱性锌锰电池外销收入不断增加,2023年至 2024年收入分别为 19,135.74万元、26,435.57万元,但由于近年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2025年上半年外销收入小幅下降为 10,242.78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第二批投入节奏较原计划放缓。 但随着市场需求以及公司规模的增长,国际贸易环境逐渐好转,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批扩产,目前第二批项目正处于筹备阶段,已与设备厂商在洽谈购买设备事宜,公司将按计划利用余下募集资金购买 1000只/分钟的 LR6智能化生产线等相关设备,根据设备厂商确定的设备交期,将不能按原计划在 2025年底投产,因实施进度放缓,从而使得该项目整体进度较原计划延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 2027年 6月 30日。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延期所涉及主要系“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第二批项目,目前第二批项目正处于筹备阶段,已与设备厂商在洽谈购买设备事宜,公司将按计划利用余下募集资金购买 1000只/分钟的 LR6智能化生产线和正极拌粉线等。根据设备厂商确定的设备交期,公司预计第二批项目将不能按原计划在 2025年底投产,因此公司审慎决定将“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 2025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7年 6月 30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根据上述调整后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计划及实施具体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 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力王股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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