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贵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62,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3.9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766.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5.3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与兴业银行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30.34万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账户注销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9,511.06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