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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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21:21: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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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协鑫集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
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
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0,590.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571.78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1,635.56万元,两者合计为30,207.33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7.3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元)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2,512,999,983.00 |
| 减:发行费用 | 21,382,075.35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491,617,907.65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205,900,141.89 |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194,991,770.06 |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0,908,371.83 |
|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
额 | 16,366,108.75 |
|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16,362,222.79 |
|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885.96 |
|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10,531.23 |
|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9,837.15 |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694.08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 | 302,073,343.28 |
| 减:保证金、押金 | |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073,343.28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
新能源”)已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
新能源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合肥
新能源将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新能源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
新能源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集成已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1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
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
新能源”)已在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芜湖
新能源与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 序
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1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 13020031292****4385 |
| 2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08****9918 |
| 3 |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 | 2250130449****0002 |
| 4 |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08****1190 |
| 5 |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 |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 30500200101201****8
089 |
| 6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
支行 | 13020031292****4660 |
| 7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10****2970 |
| 8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80****9118 |
| 9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37090188****40134 |
| 10 |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302501880****1578 |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
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
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30日注销合肥
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
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乐山
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片制造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注销乐山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1月29日注销乐山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5年6月30日
余额 | 存储方式 |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肥东支行 | 13020031292****4385 | 187,986.97 | 活期 |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 370901808****9918 | 1,885,333.93 | 活期 |
|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 | 2250130449****0002 | 22.38 | 活期 |
| 合计 | | 2,073,343.28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实
施主
体 | 实
施地
点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 | | |
| 承诺
投资项
目 | 实际
投资项
目 | | | | |
| 阜宁
协鑫集
成
2.5GW
叠瓦组 | 合肥
协鑫集
成
2.5GW
叠瓦组 | 合
肥协
鑫集
成新
能源 | 合
肥肥
东县
循环
经济 | 公司在合肥肥东县
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
设的60GW组件及配套
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落
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 | 1.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十次会议
决议;
2.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 |
| 实
施主
体 | 实
施地
点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 | | |
| 承诺
投资项
目 | 实际
投资项
目 | | | | |
| 件项目 | 件项目 | 科技
有限
公司 | 示范
园 | 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
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
规模效应。 | 决议;
3.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
| 合肥
协鑫集
成
2.5GW
叠瓦组
件项目 | 合肥
协鑫集
成
15GW
光伏组
件项目 | 合
肥协
鑫集
成新
能源
科技
有限
公司 | 安
徽省
合肥
循环
经济
示范
区 | 2021年以来,随着大
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
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
GW设备投资强度下降
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
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
较高。同时,大尺寸组
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
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
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
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
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
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
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提升市场份额。 | 1.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
议;
2.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
3.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2021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
| 大尺
寸再生
晶圆半
导体项
目 | 合肥
协鑫集
成
15GW
光伏组
件项目 | 合
肥协
鑫集
成新
能源
科技
有限
公司 | 安
徽省
合肥
循环
经济
示范
区 |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
一期15GW项目1号厂
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
2022年底,公司将拥有
超 20GW大尺寸组件
产能。为保证供应链安
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
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
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
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
能匹配度。为聚焦资源,
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
论,计划集中资源,加
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
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
集成高效TOPCon光伏
电池项目,拟将“大尺 | 1.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
议 ;
3.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
| | 乐山
协鑫集
成
10GW
高 效
TOPCon
光伏电
池生产
基地(一
期
5GW)项 | 乐
山协
鑫集
成科
技有
限公
司 | 乐
山三
位一
体的
总部
经济
聚集
区 | | |
| 实
施主
体 | 实
施地
点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 | | |
| 承诺
投资项
目 | 实际
投资项
目 | | | | |
| | 目 | | | 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
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
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
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
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
况、市场情况、公司资
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
实施。 | |
| 乐山
协鑫集
成
10GW
高 效
TOPCon
光伏电
池生产
基地(一
期
5GW)
项目 | 芜湖
协 鑫
20GW
(一期
10GW)
高效电
池片制
造项目 | 芜
湖协
鑫集
成新
能源
科技
有限
公司 | 安
徽省
芜湖
市湾
沚区 | 受限于乐山电池项
目用地供应及配套资源
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
的强烈需求有一定时间
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
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
建设。针对上述情况,
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
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
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
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
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
地,公司也积极寻找其
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
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
通下,芜湖市湾沚区政
府在土地供应、厂房建
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
持,当地金融机构也有
意参与项目生产设备等
固定资产投资,大幅降
低公司前期现金流压
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
市湾沚区设立芜湖协鑫
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确定了项目土地,
并取得项目备案证,目
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
目工程指挥部,主要职
能部门人员已到位,正
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
环评、能评、勘探等前 | 1.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
2.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
议;
3.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2022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实
施主
体 | 实
施地
点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 | | |
| 承诺
投资项
目 | 实际
投资项
目 | | | | |
| | | | | 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
场。综合考虑原项目和
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
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
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
情况、市场需求、公司
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
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
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
成 10GW 高 效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
基地(一期5GW)项目”
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
鑫20GW(一期10GW)
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
设地点也相应变更。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49,161.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123,149.79 | | | | | | | | |
| 49.43% | | | | | | | | |
| 是
否已
变更
项目
(含
部分
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 整
后投资总
额(1) | 本 年
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
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
末投资进
度(%)(3)
=(2)(/ 1) | 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 年
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效
益 |
| | | | | | | | | |
| 是 | 50,000.0
0 | | | | 不适
用,项目已
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是 | 73,161.7
9 | | | | 不适
用,项目已
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是 | | 12.00 | 0 | 12.00 | 不适
用,项目已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 | | | 变更 | | | |
| 是 | | 99,98
8.00 | 1,090.
84 | 70,468.9
2 | 70.48 | 本项目
于2021年9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
态、于2022
年三季度实
现全面达产 | -6,495.
52 | 否(注:
详见未达
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
况和原
因) |
| 是 | | 23,16
1.79 | 0 | 24,109.1
0 | 104.09 | 2023年7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 -2,114.
05 | 否
(注:详
见未达到
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
和原因) |
| 否 | 126,000.
00 | 126,0
00.00 | | 126,000.
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用 |
| | 249,161.
79 | 249,1
61.79 | 1,090.
84 | 220,590.
02 | 88.53 | - | -8,609.
57 | - |
| | | | | | | |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合肥协鑫集成
2.5GW叠瓦组件
项目 | 99,988.00 | 1,090.84 | 70,468.92 | 70.48 | 本项目于2021年
9月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于2022
年三季度实现全
面达产 | -6,495.52 | 否 |
| 大尺寸再生晶圆
半导体项目 | | | | | | | |
| 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 效
TOPCon光伏电
池生产基地(一
期5GW)项目 | 23,161.79 | 0 | 24,109.10 | 104.09 | 2023年7月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 -2,114.05 | 否 |
| -- | 123,149.79 | 1,090.84 | 94,578.02 | 76.80 | | -8,609.57 | |
| 项目 | 披露情况 | 决策程序 | | | | | |
| 合肥协鑫
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
目 | 公告编
号 :
2021-081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 | | | | |
| | | 的独立意见;
4.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
| 乐山协鑫
集成 10GW
高 效
TOPCon光伏
电池生产基
地(一期
5GW)项目 | 公告编
号 :
2021-117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
| 合肥协鑫
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
目 | | |
|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
电池片制造
项目 | 公告编
号 :
2022-118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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