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现将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120,010.52元。2022年5月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5,347,200.63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553,772,809.89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9,088,264.30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684,545.59元。其中:新增股本18,666,667.00元,资本公积516,017,878.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6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期末无余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专户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6.75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此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398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626.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时产生的零星利息收入29.13元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该笔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已豁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由22,000万元增加至52,150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该项目剩余部分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0月,涉及上述议案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时,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总额为19,275.16万元,该部分金额用于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投资,增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41,275.16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3,468.45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290.54万元,累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包含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1,322.08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不适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4万吨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利息收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