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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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23:21: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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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元力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
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建元
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5,681.03
万元。
2025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5,540.03 |
| 减:2025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 1,843.57 |
| 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出 | 5,923.31 |
| 手续费 | 0.10 |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353.85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126.90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告》。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259.51万元。
2025年半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5,969.55 |
| 减:2025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 | 1,651.07 |
| 手续费 | 0.07 |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78.18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94,396.5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
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1月19日、2023年1月21日、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并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 用于项目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万元)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活性炭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4008580018010072005 | 244.8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 | 354899999603000001780 | 7,000.00 |
|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 9050210010010000226707 | 185.38 |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 用于项目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万元) |
| | 设项目 | | |
|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 | 9050210010010000209786 | 7.71 |
|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9050210010010000209615 | 5.8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 | 354008580017340000115 | 1.43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 | 0000021754005012 | 22.2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
设项目 | 118630100100094365 | 10,659.43 |
| 合计 | | | 18,126.90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
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元力
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26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8月4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2月29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10月18日、2025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 用于项目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万元)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118630100100098545 | 15,075.67 |
|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9050210010010000223945 | 53.21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7010011200000058385 | 1.25 |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100072696950010002 | 61,081.09 |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591908938010006 | 16,592.5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
建设项目 | 354008580018010073076 | 0.5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 | 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设
项目 | 118630100100107709 | 1,592.24 |
| 合计 | | | 94,396.59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4日,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609.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
项目 | 72,200.00 | 72,200.00 | 18,719.60 | 18,719.60 |
| 2 | 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6,145.00 | 6,145.00 | 890.22 | 890.22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0.00 |
| | 合计 | 88,345.00 | 88,345.00 | 19,609.82 | 19,609.82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109,5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
司建设“南平元力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过程中使用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采购款项6,384.59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5,923.31万元已完成置换。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5,985.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9.73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909.19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累计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 否 | 72,200.00 | 72,200.00 | 2,469.73 | 59,998.80 | 83.10% | 2026年12月31日 | 3,279.81 | 22,378.69 | 不适用 | 否 |
|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145.00 | 6,145.00 | 0.00 | 6,270.06 | 102.04% | 2023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7,640.33 | 0.00 | 7,640.3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88,345.00 | 85,985.33 | 2,469.73 | 73,909.19 | 85.9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88,345.00 | 85,985.33 | 2,469.73 | 73,909.19 | 85.9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 | | | | | | |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 | | | | | | |
| | (1)2020年7月7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2020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物理炭”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元力环境)。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三元循环)吸收合并元力环境,由元力环
境负责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实施主体变更为三元循环。元力环境在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12月23日注销,三元循环在农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南平
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 | | | | | | | |
|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2020年6月22日累计投入19,609.82万元,其中“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
投入金额18,719.60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890.22万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
(2020)审核字E-003号报告鉴证。截至2020年7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已将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建设“南平元力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过程中使用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采购款项6,384.59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5,923.31万元完成置换。 |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8,527.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1.07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121.00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121.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10.58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4.99%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累计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 | 是 | 90,000.00 | 66,406.83 | 241.78 | 501.29 | 0.75% | 2026年12月3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设项目 | | 0 | 22,121.00 | 1,409.29 | 1,409.29 | 6.37% | 2026年5月31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90,000.00 | 88,527.83 | 1,651.07 | 1,910.58 | 2.16% | -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90,000.00 | 88,527.83 | 1,651.07 | 1,910.58 | 2.16% | -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附表3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 | | | | | | | | |
附表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入募
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
设项目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
性炭建设项目 | 22,121.00 | 1,409.29 | 1,409.29 | 6.37% | 2026年5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22,121.00 | 1,409.29 | 1,409.29 | 6.37% | -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在多孔碳业务领域的布局及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向不同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2,121万元变更用于“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力新能
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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