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步修订、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共计27项。 表决结果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如下: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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