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变速(839946):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9946 证券简称:华阳变速 公告编号:2025-073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经公司 2025年 8月 2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董事长。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办公室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可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召开会议,形成意见;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召开会议,形成意见;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召开会议,形成意见;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重大项目的背景资料,包括项目内容介绍、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实施基本过程与步骤、项目实施的风险评估报告、与合作方签订的意向性文件,以及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立项报告; (三)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审后交由总经理进行初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委员会办公室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责。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不定期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的召开应提前 3天由召集人负责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由 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其中委员为独立董事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五条 总经理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可以为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方式。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地发表意见,并尽可能形成统一意见。确实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应在会议记录中记载各项不同意见并作说明。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 2人的,战略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四)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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